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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擅自迁移经营楼层被按无证经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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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了解这件事

事件综述

2026年10月20日,中国食品药品网报道,江苏灌云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查处一起药店未经批准将药品零售场所从一楼迁至二楼案,按《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无证经营”条款处罚。报道称,经营地址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许可事项,不适用登记事项“先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再罚”规则;若二楼场所符合开办条件、及时补办变更且药品质量安全未受影响,可依第六十八条减轻处罚。目前该案已作出处罚,报道围绕药品经营楼层迁移是否需办理许可变更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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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0日
  1. 中国食品药品网
    药品经营楼层迁移,是否需要办理许可变更?

    江苏灌云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查处一起药店未经批准将药品零售场所从一楼迁至二楼案,按《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无证经营”条款处罚。经营地址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许可事项,不适用登记事项“先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再罚”规则。若二楼场所符合开办条件、及时补办变更且药品质量安全未受影响,可依第六十八条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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