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将9个品种转为非处方药
先了解这件事
2026年10月9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国家药监局经论证审核,以2026年第98号公告将莲心胶囊、筋骨止痛凝胶、清宁丸、芪药消渴胶囊、芩暴红止咳颗粒、琥珀安神丸、复方大蒜油胶囊、健胃消食口服液和灵精胶囊9个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并发布品种名单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公告要求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7年6月27日前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通知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同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亦报道了该公告,内容与前述一致。目前进展为公告已发布,相关持有人需按期完成说明书修订备案及告知工作。
AI 根据报道生成 · 1 小时前更新
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 中国质量新闻网国家药监局关于莲心胶囊等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6年第98号)
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98号公告将莲心胶囊、筋骨止痛凝胶、清宁丸、芪药消渴胶囊、芩暴红止咳颗粒、琥珀安神丸、复方大蒜油胶囊、健胃消食口服液和灵精胶囊9个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并发布品种名单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于2027年6月27日前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通知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公告莲心胶囊等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2026年第98号)
国家药监局经论证审核,将莲心胶囊、筋骨止痛凝胶、清宁丸、芪药消渴胶囊、芩暴红止咳颗粒、琥珀安神丸、复方大蒜油胶囊、健胃消食口服液和灵精胶囊9个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并发布品种名单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于2027年6月27日前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通知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公告莲心胶囊等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2026年第98号)
国家药监局经论证审核,将莲心胶囊、筋骨止痛凝胶、清宁丸、芪药消渴胶囊、芩暴红止咳颗粒、琥珀安神丸、复方大蒜油胶囊、健胃消食口服液和灵精胶囊9个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并发布品种名单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于2027年6月27日前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通知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本事件热度走势
当前热度 18·可比范围峰值 18(10月9日 16:00)·近 24 小时可比范围变化 –
趋势仅比较持续完整观测到的相同主体,范围可能小于当前热度统计。移动指针或点击图表查看每小时热度;键盘可用左右方向键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