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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药监局印发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合规经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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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综述

2026年4月13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江苏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合规经营指引》(苏药监经营〔2026〕13号),要求省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遵照执行。指引围绕资质与制度、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采购查验、入库在库、销售贮运、追溯与信息系统七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委托贮运的,受托方质量管理人员至少2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质量管理经历。2026年9月30日,江苏省药监局以一手信息形式再次发布该指引内容,目前指引处于要求省内相关批发企业遵照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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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9月30日
  1.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药监局印发《江苏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合规经营指引》(苏药监经营〔2026〕13号)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13日印发《江苏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合规经营指引》(苏药监经营〔2026〕13号),要求省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遵照执行。指引围绕资质与制度、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采购查验、入库在库、销售贮运、追溯与信息系统七方面提出要求,明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委托贮运受托方质量管理人员至少2人具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质量管理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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