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热点事件历史事件

上海药监局印发药品企业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9 天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事件综述

2026年9月30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沪药监规〔2026〕2号)。办法明确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及零售企业重点管理人员的资质、职责与变更要求,规定重点管理人员变更须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经“一网通办”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监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28日,原沪药监规〔2024〕1号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AI 根据报道生成 · 9 天前更新

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9月30日
  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沪药监规〔2026〕2号)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28日,原沪药监规〔2024〕1号试行办法同时废止。办法明确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及零售企业重点管理人员的资质、职责与变更要求,重点管理人员变更须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经"一网通办"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监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事件热度走势

当前热度 3·可比范围峰值 3(10月2日 19:00)·近 24 小时可比范围变化 –

012310月2日19:0010月2日20:0010月2日20:0010月2日21:00

趋势仅比较持续完整观测到的相同主体,范围可能小于当前热度统计。移动指针或点击图表查看每小时热度;键盘可用左右方向键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