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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普惠养老服务价格机制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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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综述

2026年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6〕1476号),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普惠养老收费政策。文件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实施差异化收费管理;养老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非基本服务费、上门服务费三类。兜底保障型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确有必要的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实行政府指导价;对选择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免费收住,对自愿入住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按规定给予补助。普惠支持型机构面向全体老年人开放,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区间,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社会办机构由地级及以上发展改革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文件要求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未按规定公示不得收费,收费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省级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并制定普惠支持型机构具体认定办法,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同时推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指导兜底保障型机构开放空余床位,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新设立举办的养老机构应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社会事业研究室主任邢伟表示,养老服务价格既不能完全交由市场自发调节,也不宜简单沿用政府统一定价模式,应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长期照护服务领域,推动资源向失能照护、社区居家养老等重点方向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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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进展

2 个进展
  1. 10月16日 14:51 · 1 篇报道
    发改委提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长期照护服务
    界面新闻:国家发改委邢伟: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长期照护服务领域
  2. 10月16日 00:00 · 14 篇报道
    三部门印发普惠养老服务价格机制指导意见
    第一财经:三部门: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16日
  1. 界面新闻
    三部门发文首次明确普惠养老收费政策:养老机构划分三类,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并实施差异化收费。

  2. 界面新闻
    三部门: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确有必要的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实行政府指导价。该类机构指完全或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公办养老机构,对选择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实行免费收住政策。

  3. 界面新闻
    国家发改委邢伟: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长期照护服务领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社会事业研究室主任邢伟表示,养老服务价格既不能完全交由市场自发调节,也不宜简单沿用政府统一定价,科学的价格制度设计能清晰界定政府、市场、家庭三方责任边界。该机制将筑牢特困、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照护保障底线,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长期照护服务领域,推动资源向失能照护、社区居家养老等重点方向倾斜。

  4. 界面新闻
    三部门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将养老机构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和完全市场型三类,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兜底保障型与公建公营、公建民营的普惠支持型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床位费按房型、护理费按护理等级分别定价。收费目录清单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清单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未按规定公示不得收费。

  5. 经济观察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6〕1476号),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范围,对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设置参考区间,完全市场型实行市场调节价。养老机构须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并公示,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收费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6. 第一财经
    三部门: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明确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确有必要的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该类机构对选择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免费收住,对自愿入住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按规定给予相关补助。

  7. 中国经济网
    三部门发文首次明确普惠养老收费政策 发改价格〔2026〕147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发改价格〔2026〕1476号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普惠养老收费政策,将养老机构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分类管理。普惠支持型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区间,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未按规定公示不得收费。

  8. 第一财经
    三部门发布指导意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普惠服务供给。省级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制定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具体认定办法,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工作。意见还提出推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指导兜底保障型机构开放空余床位,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新设立举办的养老机构应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9. 第一财经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普惠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指导意见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长期照护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长期照护服务领域。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社会事业研究室主任邢伟表示,养老服务价格既不能完全交由市场自发调节,也不宜简单沿用政府统一定价模式,应推动资源向失能照护、社区居家养老等重点方向倾斜。

  10. 中国新闻网·要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6〕147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发改价格〔2026〕1476号《指导意见》,将养老机构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分级分类完善价格管理方式。

  11. 第一财经
    三部门:区分养老机构类型和服务类型,分别实行不同的收费管理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明确养老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非基本服务费、上门服务费三类。意见要求区分养老机构类型和服务类型,分别实行不同的收费管理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12. 新华网·要闻
    三部门发文首次明确普惠养老收费政策(发改价格〔2026〕147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发改价格〔2026〕1476号文件,首次明确普惠养老收费政策,将养老机构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和完全市场型分类管理。普惠支持型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区间,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未按规定公示不得收费。

  13. 每日经济新闻
    三部门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10月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民政部门制定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具体认定办法,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认定。意见提出推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指导兜底保障型机构开放空余床位,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新设立举办的养老机构应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14. 澎湃新闻·时政
    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将养老机构划分为三类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实施差异化收费管理。文件明确养老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非基本服务费、上门服务费,并要求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15. 第一财经
    三部门发布指导意见: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面向全体老年人开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明确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面向全体老年人开放,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社会办机构由地级及以上发展改革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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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热度 56·可比范围峰值 57(10月16日 16:00)·近 24 小时可比范围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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