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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10 天前模型评分28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三小一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容导读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三小一摊”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原浙食药监规〔2017〕12号等文件中“多证合一”相关内容同时失效。登记改为“一件事”办理,属地部门须在登记后一个月内核查,小食杂店销售保健食品须设专区陈列并设提示标识。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zjamr.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