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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检定研究院就《化妆品新原料界定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化妆品新原料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
内容导读
中国药品检定研究院10月8日发布《化妆品新原料界定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25日。文件明确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须对物质基础、使用目的、安全风险充分研究,已收录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原则上不再作为新原料管理;植物提取物经分离纯化获得单一化合物含量达90%(以干基计)以上且未收录的,应按新原料注册备案。
上方时间为原文发布时间;本站收录:2026-10-13 14:58。来源属性:其他来源,不等于事实已核验。摘要由模型生成,重要事实请核对原文。
经营核对建议 · 本站判断
影响谁:采购人员、区域经销商。若经营报道涉及的产品或原料,需先确认准入、标签和供应商资料,再判断是否调整采购。
可以做:选一个涉及该品类的在售商品,向供应商核对注册备案、标签与适用范围,留存原件。
负责人:采购负责人 · 产出:商品资质核对记录
待核对:核对报道的具体产品或原料及批准条件;政策或备案信息不等于产品功效、销量或投资回报。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cnpha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