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2026-09-30 18:18· 9 天前模型评分58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修订印发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通知内容导读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修订后的《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2023年1月13日公布的旧版同时废止。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zjamr.zj.gov.cn#政策/法规#监管/标准#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