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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市场监管·投诉分析与监管信息·· 14 小时前模型评分22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期)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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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读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第一期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涉及蒙自市某杀鸡店使用工业松香加工食品、屏边县某奶茶店卤料包检出药品槟榔等5起案件。案例还包括弥勒市某小吃店将鱼糜基模拟蟹足棒标注为蟹肉棒销售、红河县某小吃店以鸡肉鸭肉为主却标称“牛肉丸”,均被依法处罚。通报要求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如实标注食品原料信息。

上方时间为原文发布时间;本站收录:2026-10-22 10:42。来源属性:一手,不等于事实已核验。摘要由模型生成,重要事实请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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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谁:门店负责人、宣传与销售人员。若涉及门店宣传或销售话术,需核对现有材料是否涉及报道中的行为。

适用条件:仅适用于经营该产品、渠道或报道所述行为的主体;先阅读原文确认范围。

可以做:抽查一份正在使用的海报和销售话术,对照原文列出需要核对的表述。

对照来源原文

负责人:门店负责人 · 产出:宣传材料核对清单

待核对:核对原文涉及的产品、行为、地区和适用条件;不要把个案处罚直接当成普遍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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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河州市场监管·投诉分析与监管信息 · h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