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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拟新设网络食品经营与学校食品安全专节

新华时评|以法治之力守护食品安全

内容导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0月10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增及修订条款数超过三分之二。修订草案拟新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要求网络平台登记商家信息并做实质性资质审查、每半年核验更新一次,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责任被明确写入,商家拒不召回的平台可先行赔付。

经营影响(模型解读)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拟新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门店与私域经营者可据此核对平台资质核验与直播责任边界。

原文发布时间未知,上方时间为本站收录时间;本站收录:2026-10-11 00:34。来源属性:其他来源,不等于事实已核验。摘要由模型生成,重要事实请核对原文。

经营核对建议 · 本站判断

影响谁:采购人员、区域经销商。若经营报道涉及的产品或原料,需先确认准入、标签和供应商资料,再判断是否调整采购。

可以做:选一个涉及该品类的在售商品,向供应商核对注册备案、标签与适用范围,留存原件。

负责人:采购负责人 · 产出:商品资质核对记录

待核对:核对报道的具体产品或原料及批准条件;政策或备案信息不等于产品功效、销量或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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