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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52号、第53号公告解读:医疗器械分类调整要求与动态调整工作程序
医疗器械分类调整相关公告解读
内容导读
国家药监局发布2026年第52号《关于医疗器械分类调整有关工作的公告》和2026年第53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后者共13条,新增《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等法规依据,并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纳入适用目录范围。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mpa.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