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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6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沪药监通告〔2026〕24号)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6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内容导读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拟依法取消未提交2026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的备案,涉及产品清单见通告附件1。相关备案人如有异议,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逾期未提出或申辩意见未被采纳的,将对相关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
上方时间为原文发布时间;本站收录:2026-10-14 10:25。来源属性:一手,不等于事实已核验。摘要由模型生成,重要事实请核对原文。
经营核对建议 · 本站判断
影响谁:采购人员、区域经销商。若经营报道涉及的产品或原料,需先确认准入、标签和供应商资料,再判断是否调整采购。
可以做:选一个涉及该品类的在售商品,向供应商核对注册备案、标签与适用范围,留存原件。
负责人:采购负责人 · 产出:商品资质核对记录
待核对:核对报道的具体产品或原料及批准条件;政策或备案信息不等于产品功效、销量或投资回报。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yjj.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