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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监局调整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等6个事项事权(苏药监规〔2026〕4号)
关于调整江苏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等6个事项事权的通告(苏药监规〔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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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读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科研教学单位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审批等6个事项由该局办理。10月1日前企业仍可通过原途径申请,由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设区市数据局负责办理。
上方时间为原文发布时间;本站收录:2026-10-29 17:08。来源属性:一手,不等于事实已核验。摘要由模型生成,重要事实请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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