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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主犯无期徒刑
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 951 41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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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读
2026年10月16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李慧芳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执行园长朱敬琳被判有期徒刑15年、罚金30万元,后厨牛爱元等4人分别被判8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认定六人在生产、销售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供幼儿和教职工食用,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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