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2026-05-27模型评分58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实施意见,7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容导读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5类食品由省局负责生产许可,乳制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4类由设区市局负责。属地市场监管所在食品生产主体获证后3个月内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和证后监督抽检,对不合格主体依法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zjamr.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