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AI广告避坑指南:数字人带货须标注“AI生成”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10月8日发布AI广告避坑提示,明确按《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AI合成图片、视频、音频、文字须在显眼位置标注“AI生成”“AI合成”,数字人、虚拟主播带货应标注“AI虚拟人”“数字人”。提示还提醒警惕AI编造销量好评与检测报告、AI美化导致实物不符,以及AI换脸克隆明星专家代言,下单前应截屏保存原始宣传页面以便维权。
原文发布:2026/10/8 08:00:00 · 本站收录:2026/10/8
经营核对建议 · 本站判断
影响谁:门店负责人、宣传与销售人员。若涉及门店宣传或销售话术,需核对现有材料是否涉及报道中的行为。
可以做:抽查一份正在使用的海报和销售话术,对照原文列出需要核对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