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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标准

今日 6 条
9月30日周三
  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8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沪药监规〔2026〕2号)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28日,原沪药监规〔2024〕1号试行办法同时废止。办法明确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及零售企业重点管理人员的资质、职责与变更要求,重点管理人员变更须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经"一网通办"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监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9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上海市药物警戒管理办法》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6年7月21日联合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药物警戒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用药有关有害反应的监测、识别、评估、控制与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建立药物警戒质量管理体系,严重疑似不良反应15日内报告、其他30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

  3.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17

    山西省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全省各地开展11项活动

    9月14日,山西省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太原举行,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共开展网络售药、处方药销售安全专题科普宣传、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安全用药专家谈系列宣讲”等11项活动。太原、大同、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晋城、临汾、运城等地同步开展“两品一械”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养老院及实验室公众开放日等活动。

  4.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22

    晋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讲活动

    9月21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讲,辖区食品经营商户代表参加。市局餐饮监管人员围绕进货查验、原料管控、加工操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环节开展培训,检察院办案人员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法律规定,现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并解答疑问。

  5.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42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6项措施 优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工作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优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从任务统筹、检验时效、机构管理、核查处置、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六方面推出改革举措。对连续三年合格且风险低、信用高的企业调减抽检频次,对上年度不合格且风险高、信用低的企业加大频次;网络食品、网络餐饮抽检比例不低于年度总批次的15%。对国抽、省抽发现的严重风险一律发出“三书一函”,对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6.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21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提醒告诫书》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6月25日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提醒告诫书》,要求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承运人须于6月30日前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和运输容器证明,自2026年7月1日起无证一律不得从事该运输活动。发货方、收货方须落实出库交付查验和卸载入库查验制度,无证车辆不得发货、一律拒收,并全程执行运输联单管理。

  7.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42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解读《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修订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原《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湘市监食〔2021〕131号)全面修订,新办法自2026年7月20日起施行,共5章30条,覆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经营者等7类主体。修订采用100分制量化评定,风险等级分A、B、C、D四级,动态风险中首次引入10分“通用信用风险量化分值”。大型食品销售和餐饮连锁总部、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100米内食品经营者直接定为D级。

  8.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58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修订后的《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湘市监食〔2021〕131号同时废止。办法将食品经营者按年度划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以百分制评分,静态风险因素40分、动态风险因素60分(含通用信用风险10分),得分越高等级越高。

  9.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38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修订《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修订发布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共6章26条。修订后首次在全国系统确定减轻行政处罚适用条件,并细化"初次违法"等五类不予处罚裁量因素认定标准。此前《规定》施行以来,江苏全省系统已对7.8万户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其中个体工商户案件占比逾七成。

  10.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49

    江苏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规定出台,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行政处罚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对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罚没合计不满50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满2万元,且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法律适用和处理意见无异议的案件可适用简案快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领域案件可参照执行。

  11.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15

    常德:启动202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9月28日,202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常德)启动仪式在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河街春秋广场举行,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围绕校园餐、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专项整治作经验交流。活动期间常德市还将围绕“一老一小”、营养健康、反食品浪费等开展宣传活动。

  12.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38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2.0版政策解读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修订形成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修订后共六章26条,新增新业态包容审慎裁量、减轻处罚适用条件及五类从轻减轻判断标准。原《规定》施行以来,仅浙江一省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2.5万余件,减免金额约17亿元。

  13.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42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解读《关于加强“三小一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三小一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作出政策解读,聚焦登记、监管、执法、共治四大环节。登记上“三小”由“多证合一”调整为“一件事”集成办理,监管上融合现场检查与AI非现场监管、按风险等级差异化确定检查频次,并探索“三小一摊”专业信用评价机制。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省推行“三小”多证合一,已有112.6万生产经营者办理登记,占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0%以上。

  14.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52

    江苏省市监局就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征求意见并公布反馈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8月26日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9月5日。公示期间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3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2条。该规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规定起草,用于规范和指导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工作。

  15.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18

    南京秦淮区夫子庙分局推行外卖站点“双站长+党建指导员”模式,覆盖美团、达美乐、京东3家站点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夫子庙分局推行“双站长+党建指导员”工作模式,覆盖辖区美团、达美乐、京东3家外卖配送站点,由站点负责人任业务站长、结对社区书记任党建站长,并各配党建指导员。目前3个重点站点人员已全部明确到人,美团结对东水关社区、达美乐结对金陵路社区、京东结对小西湖社区,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与网络餐饮治理嵌入站点日常管理。

  16.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78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防范五类虚假违法广告警示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专项警示,归纳导向、育儿、医疗、食品、文字游戏五类虚假违法广告的隐蔽手法,包括软植入、剧本摆拍、AI造假、暗语规避监测和自媒体矩阵传播。

    推荐理由: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列出五类虚假违法广告的具体表现,门店可据此核对直播话术、详情页与私域引流中的食药边界表述。

  17.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47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川食安委〔2026〕1号)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川食安委〔2026〕1号文件,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经十二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方案要求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主体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同时明确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服务点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行业管理责任。

  18.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42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四川省放心舒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培育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川市监规发〔2026〕1号)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川市监规发〔2026〕1号《四川省放心舒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培育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自2026年5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基础单元涵盖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集聚区涵盖市场、商圈、景区、乡村等,分省、市(州)、县三级自荐认定,首次原则上为县级,须持续经营满一年以上且近一年无处罚记录。认定后可使用"放心舒心消费"标识,不履行承诺或受罚将被撤销认定并清退。

  19.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2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市监规发〔2026〕2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市监规发〔2026〕2号),2026年5月27日省局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须取得准运证,准运证有效期5年,运输容器证明有效期与准运证一致;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自产重点液态食品的无需取得准运证。

  20.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18

    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威远县市场监管局近日会同教育、卫健部门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检查,全覆盖检查全县56家学校食堂,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排查隐患84个,整改完成率100%。全县94家学校食堂已全部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依托200余个后厨监控点位和AI智能预警功能,累计智能排查整改不规范行为44起。同步完成校园周边食品抽检89批次,合格率100%。

  21.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18

    2026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暨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在达州举办

    9月23日,2026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暨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在达州市通川区小北街社区、通川区社会福利院举办。省市场监管局、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省食品检验研究院、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向社会福利院捐赠抽检合格、保质期内的备份样品300余批次,现场清点核对、签字确认并建立捐赠台账。活动还开设保健食品科普课堂,监管人员走进养老机构食堂和仓库指导规范储存、清理临期及标签不清食品。

  22.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30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山东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自2026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0日,鲁市监食生规字〔2023〕15号同时废止。方案规定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明确冷藏库温度控制在食品冻结点以上、8℃以下,热加工后2小时内中心温度降至8℃以下,产品不允许分装,不适用于现场制售行为许可。

  23.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5

    江苏省药监局举办2026年全省药品经营监管培训

    9月22日至24日,江苏省药监局在南京举办2026年全省药品经营监管培训,70余名药品经营监管人员和GSP检查员参加。培训围绕药品网络销售监测监管、药品批发企业和连锁总部GSP符合性检查基本要求、日常监管和风险管控重点进行专题讲解,并组织现场实训。

  24.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2

    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举办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能力提升培训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近日在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举办2026年江苏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能力提升培训,省药监局、省市县级监测机构及监测哨点业务骨干近80人参加。培训采用集中授课与现场教学,内容涵盖器官芯片、生物医用材料、脑机接口等前沿知识及不良事件上报与风险信号挖掘经验,并组织赴BioBAY、中科院苏州纳米所现场教学,合格学员获结业证书。

  25.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2

    国家药监局通报6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信息

    国家药监局通报6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涉及京东、天猫、淘宝闪购、美团、拼多多等平台,违规行为包括未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26.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2

    雷平会见马来西亚医疗器械管理局局长穆拉里塔兰·帕拉马苏

    9月22日,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雷平在京会见马来西亚医疗器械管理局局长穆拉里塔兰·帕拉马苏。双方就深化监管信赖试点项目、开展监管能力建设合作以及推动全球医疗器械监管趋同、协调与信赖进行交流。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会见。

  27.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

    黄果率团访问英国 与英国药品与健康产品管理局签署合作意向书

    9月21日至24日,国家药监局局长黄果应邀率团访问英国,与英国药品与健康产品管理局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哈恩登、局长劳伦斯·塔伦会谈,就药物临床试验、药品检查、药物警戒、AI医疗器械监管等议题交流,并签署合作意向书。代表团还与英国生命科学产业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座谈,宣介中国药品监管政策并听取意见建议。

  28.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2

    杨胜会见埃及药品管理局代表团

    9月28日,国家药监局副局长杨胜在京会见埃及药品管理局代表团,介绍我国药品审评审批改革、监管法规制度及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情况。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监管国际合作、增进双边信赖,并希望在监管信赖、创新药等领域深化合作。

  29.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10

    上海市药监局发布药品再注册批件领取通知(2026-18)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22日核发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盐酸雷尼替丁胶囊、氨咖黄敏胶囊、注射用头孢米诺钠、乌苯美司等品种的《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已通过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在线推送电子证照。

  30.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2

    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2026年第8号):博睿康实时脑电图功能定位仪拟进入特别审查程序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2026年第8号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博睿康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实时脑电图功能定位仪(OFM1至OFM8系列型号)拟进入特别审查程序。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至10月14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填写异议表,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该局医疗器械创新审查服务办公室。

  31.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20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一批新发布国家标准的函

    2026年8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338项国家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15项、推荐性标准323项,涉及高新技术、传统产业、安全生产和百姓生活等领域。该批标准包含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质量要求和评价术语国家标准,为产品开发、测试及质量控制提供依据。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单位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阅国家标准公告2026年第33号、第34号。

  32.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22

    2026年湖南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在长沙启动,主题为“尚德守法·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

    9月24日,202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长沙举行,副省长蒋涤非出席并宣布启动,主题为“尚德守法·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活动发布年度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典型执法案例及科普短视频大赛评选结果,视频连线长沙市望城区广源无堂食外卖集中区,并为外卖骑手、快递员代表颁发食品安全监督员聘书。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隐患5.1万个,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070件。

  33.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22

    重庆市食药安办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文,根据食安办发〔2026〕4号要求,拟于10月中旬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启动2026年重庆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活动分市级、区县、社会三个层面开展,市级层面将举办启动仪式及“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第三批食品行业禁业人员名单、“七个一律”第二批典型案例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小额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