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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红线

今日 2 条
今天10月9日周五
  1.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69

    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发布,2026年11月10日起施行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自2026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1月9日。规则明确以夹带掉包造假、胁迫索要赔偿金、同一人短期频繁投诉或多人串通集中投诉且内容高度模板化等情形可认定为牟利性投诉举报;一年内在全国投诉举报30次以上、全省10次以上属于数量明显异常。

    推荐理由:江苏出台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门店可据此核对哪些索赔情形可不予受理、哪些异常消费行为会被综合认定。

  2.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33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四批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四批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涉及成都、温江、攀枝花、自贡、开江五地。成都某医药科技公司因微信网店突出使用“姜寒茶”标识销售固体饮料,经在线调解后和解,依法不予立案;温江某超市经营超保质期食品货值16元,因首违、货值不超500元等条件获轻微免罚;开江某泉水厂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且系第三次违法,被罚87000元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0月8日周四
  1.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监管动态40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AI广告避坑指南:数字人带货须标注“AI生成”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10月8日发布AI广告避坑提示,明确按《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AI合成图片、视频、音频、文字须在显眼位置标注“AI生成”“AI合成”,数字人、虚拟主播带货应标注“AI虚拟人”“数字人”。提示还提醒警惕AI编造销量好评与检测报告、AI美化导致实物不符,以及AI换脸克隆明星专家代言,下单前应截屏保存原始宣传页面以便维权。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4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典型案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典型案例,涉及菜籽油、凉面、手擀粉、新梅干、花卷等,罚没金额从15090元至55000元不等。案例问题包括超范围使用乙基麦芽酚、柠檬黄,超限量使用明矾,以及交叉污染带入山梨酸钾等,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查处。

9月30日周三
  1.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江苏省药监局发布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全年减免涉企收费1.12亿元、惠及774家企业,药品注册检验与有源医疗器械检验时限平均压缩30%以上。报告明确2026年将修改完善《江苏省药品管理条例(草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并拓展产业集聚区普法试点。

  2.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50

    江苏省药监局印发《江苏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合规经营指引》(苏药监经营〔2026〕13号)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13日印发《江苏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合规经营指引》(苏药监经营〔2026〕13号),要求省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遵照执行。指引围绕资质与制度、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采购查验、入库在库、销售贮运、追溯与信息系统七方面提出要求,明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委托贮运受托方质量管理人员至少2人具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质量管理经历。

  3.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47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挂证”查处情况的公告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经启东市、仪征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执业药师杨爱云、方祥、倪素娟3人因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存在“挂证”行为,已被依规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省局已将3人“挂证”不良信用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

  4.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2

    扬州检查分局、审评核查扬州分中心举办药品经营企业专题培训班

    扬州检查分局、审评核查扬州分中心近日举办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专题培训班,辖区16家药品批发企业、12家零售连锁总部的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80余人参训。培训针对药品购销票据管理不规范、药品流向追溯不实等问题,就票据管理与追溯管理实操要求授课,并组织关键人员集中闭卷考试。下一步将深化“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与流向核查。

  5.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34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举办《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广州片区宣贯培训班

    9月4日至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州举办《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广州片区宣贯培训班,广州片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重点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及属地药品监管骨干参加。培训聚焦新修订条例新增、修订条款,围绕药品信息化追溯、网络药品交易、零售药店合规风险、GSP现场检查常见缺陷及典型违法案例授课,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对照新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6.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2

    南通检查分局、审评核查南通分中心联合召开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工作会议

    江苏省药监局南通检查分局与审评核查南通分中心近日联合召开全市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工作会议,近30名医院制剂科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会。会议解读医疗机构制剂自查工作通知,围绕处方、配制工艺、质量标准、说明书等环节讲解自查流程,并结合近两年监管案例开展合规警示教育,同时讲解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申请资料要求。会议部署各医疗机构对照标准尽快完成全面自查,并将培训内容传达到相关岗位人员。

  7.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2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全面部署安装使用“粤药盾”系统的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文,决定在全省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及单体药店)全面部署安装并常态化使用“粤药盾”系统,自2026年7月8日起开展下载安装、设备对接与全员培训。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普瑞巴林、愈美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须按系统弹窗提示完成电子化实名登记后方可销售,严禁以纸质台账替代;企业不得擅自卸载、关停、屏蔽系统或篡改追溯数据。

  8.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2

    广东省药监局发布“诗妮丹爆裂卸甲膏”化妆品安全消费警示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警示,诗妮丹爆裂卸甲膏(粤G妆网备字2021625588)备案号关联产品实为“YIYIMJ美甲甲油胶”,已于2024年10月10日注销,其标示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谷瑞日化有限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也于2023年2月8日注销。消费者如发现2023年2月8日之后生产的该产品,涉嫌未备案,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风险,可向属地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9.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40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举办《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广州片区宣贯培训班

    9月4日至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州举办《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广州片区宣贯培训班,广州片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重点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及属地药品监管骨干参加。培训聚焦新修订条例新增、修订条款,围绕药品信息化追溯、网络药品交易、零售药店合规风险、GSP现场检查常见缺陷及典型违法案例授课,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对照新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4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酒类产品消费安全提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国庆双节酒类产品消费安全提示,要求选购时认准证照齐全的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或官方授权电商平台,警惕标注“特供”“专供”“军供”等字样产品及宣称“治病”“提高免疫力”“壮阳”的虚假宣传。提示还要求细查预包装酒类标签、慎购来源不明散装白酒,并留存消费凭证,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1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8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沪药监规〔2026〕2号)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28日,原沪药监规〔2024〕1号试行办法同时废止。办法明确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及零售企业重点管理人员的资质、职责与变更要求,重点管理人员变更须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经"一网通办"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监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12.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40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6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调度推进会

    9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桂平主持召开2026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调度推进会,部署推进“1+6+2”整治任务。会议明确全力抓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牵头任务,配合落实医保基金、养老服务、制售假劣肉制品等6个领域整治,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乱收费、虚假宣传坑老骗老等行为,并持续深化“校园餐”、殡葬2个领域整治。会议要求从严查办大案要案,严防虚假整治、纸面整治。

  13.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72

    湖南市场监管公布5起网络食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涉及美团、抖音、拼多多等平台及私域直播场景。其中长沙县星沙穗粞食品店通过线下引流加私域直播加线下讲座,宣称硒为抗癌之王、糖尿病克星等,被罚100000元;吉首市星火大药房在拼多多销售运动营养食品时宣传前列腺炎、尿频尿急等功效,责令改正后未整改被罚4000元。

    推荐理由:湖南公布5起网络食品虚假宣传案例,其中私域直播加线下讲座向中老年宣称硒抗癌降糖被罚10万元,可供门店核对宣传话术边界。

  14.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58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商业广告合规提示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期间商业广告合规提示,依据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列出八项要求。提示明确保健食品广告须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普通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节庆促销不得滥用“全网最低价”“史上最低”等无依据广告语,互联网平台须强化广告审核监测,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下架,消费者可拨打12315举报。

  15.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58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3号公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规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委托生产行为。办法要求委托方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受托方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须涵盖受托食品,双方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订立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各自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16.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62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次修正,明确会销场地核验与预付卡限额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2025年9月30日第二次修正,规定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经营者利用临时场地开展集中式体验、宣传、销售活动的,场地提供者应核查经营者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

    推荐理由:条例对会议推介销售、临时场地集中体验和预付卡限额作出具体规定,门店与场地出租方可据此核对经营方式。

  17.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38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2.0版政策解读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修订形成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修订后共六章26条,新增新业态包容审慎裁量、减轻处罚适用条件及五类从轻减轻判断标准。原《规定》施行以来,仅浙江一省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2.5万余件,减免金额约17亿元。

  18.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78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防范五类虚假违法广告警示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专项警示,归纳导向、育儿、医疗、食品、文字游戏五类虚假违法广告的隐蔽手法,包括软植入、剧本摆拍、AI造假、暗语规避监测和自媒体矩阵传播。

    推荐理由: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列出五类虚假违法广告的具体表现,门店可据此核对直播话术、详情页与私域引流中的食药边界表述。

  19.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62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国庆期间商业广告合规提示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29日发布国庆期间商业广告合规提示,依据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节庆促销、医疗药品、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等十类广告提出要求。

    推荐理由: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国庆商业广告合规提示,门店和私域经营者可据此核对节庆促销话术与保健食品广告标注。

  20.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33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解读《四川省“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烟草专卖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制定《四川省“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将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集成办理,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21.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34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典型案例(第五批)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五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涉及虚假资质入驻、伪造变造证件、使用过期食材、平台审查缺位等8起案件。其中,四川沁福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未对105家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被罚款80000元;泸州市龙马潭区龙琴饮品店查实6份虚假健康证,涉案超30本,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2.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38

    江苏4件案例入选全国价监竞争十大优秀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在成都举办第三届价监竞争能力提升活动现场评审,全国推荐546个案件、最终确定4个领域32个案例参加现场评审,江苏4件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前列。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某行业协会强制或变相强制交易方接受交易价格行为案获评全国价监竞争十大优秀典型案例,南京雨花台区、徐州睢宁县、宜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3件案例获评全国价监竞争典型案例。

  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58

    新疆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假借消费维权敲诈勒索典型案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均为团伙假借消费维权名义实施敲诈勒索并已移送公安机关。其中阿图什市一案汪某等23人近两年通过12315平台累计投诉36476件,涉及全国受害经营主体10000余家;库尔勒市一案朱某等7人累计投诉756件,涉及新疆经营主体440余家。

9月29日周二
  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40

    上海市药品监管局召开2026年药械化高风险企业预警谈话专题会

    9月29日下午,上海市药品监管局召开2026年药械化高风险企业预警谈话专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浩出席并讲话。会议通报了本市药械化高风险企业典型案例和风险信息,强调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严防“屡改屡犯”。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和网络交易平台负责人等参会。

  2.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监管动态80

    北京市监局公布第二批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6年第二批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涉及平谷、丰台、大兴三区。平谷某公司以会议营销向老年人宣称普通食品红参浸膏具有增强免疫力、抗癌等功效,丰台某商贸公司在微信群和直播间将普通食品宣传为降脂溶栓产品,大兴某公司通过引流视频对保健食品使用调理、有病可治等表述,三案均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推荐理由:北京市监局公布第二批保健食品护老提升典型案例,三起案件分别涉及会销、微信群直播和引流视频,门店可据此核对自身宣传话术。

9月14日周一
  1. 民政部·头条与通知58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提示防范假冒其工作人员身份诈骗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发布风险提示,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民政部工作人员身份,以组织“国盛民安”养老补贴惠民工程等项目诱骗公众投资、融资理财。民政部表示从未组织上述项目,公众发现此类牟利行骗可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已造成损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线索,民政部将向公安部门举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主体法律责任。

9月9日周三
  1.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26

    福建省第五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通知(闽个体办〔2026〕1号)印发

    福建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闽个体办〔2026〕1号通知,部署2026年9月开展第五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主题为“触网”赋能、共赢发展。方案聚焦政策、培训、要素、场景、生态五大赋能方向,明确“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率提升至30%以上,全年线上经营能力专项培训覆盖商户不少于5万户。

8月13日周四
  1.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36

    江苏市场监管系统连续第三年举办典型案例宣讲评述活动,“利剑护老”系列案等获评优秀案例

    8月6日,2026年全省市场监管案件查办典型案例宣讲评述活动在连云港举办,苏州局查办“利剑护老”专项行动系列案等6个案例获评优秀案例。案例还涉及流量劫持、商标侵权、入网食品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食品加工点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类型。活动由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2000余名执法人员通过网络直播在线观摩。

4月29日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