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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今日 27 条
9月30日周三
  1.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21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提醒告诫书》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6月25日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提醒告诫书》,要求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承运人须于6月30日前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和运输容器证明,自2026年7月1日起无证一律不得从事该运输活动。发货方、收货方须落实出库交付查验和卸载入库查验制度,无证车辆不得发货、一律拒收,并全程执行运输联单管理。

  2.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42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解读《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修订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原《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湘市监食〔2021〕131号)全面修订,新办法自2026年7月20日起施行,共5章30条,覆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经营者等7类主体。修订采用100分制量化评定,风险等级分A、B、C、D四级,动态风险中首次引入10分“通用信用风险量化分值”。大型食品销售和餐饮连锁总部、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100米内食品经营者直接定为D级。

  3.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58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修订后的《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湘市监食〔2021〕131号同时废止。办法将食品经营者按年度划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以百分制评分,静态风险因素40分、动态风险因素60分(含通用信用风险10分),得分越高等级越高。

  4.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22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8月27日印发《关于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从畅通市场准入准营、质量基础赋能、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优化监管执法四方面提出30条措施。其中明确试点建设不少于15个质量基础设施创新中心,年均新增省级最高计量标准不少于15项,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办理时限缩短45天,专利授权周期缩短至2个月内。

  5.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58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商业广告合规提示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期间商业广告合规提示,依据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列出八项要求。提示明确保健食品广告须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普通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节庆促销不得滥用“全网最低价”“史上最低”等无依据广告语,互联网平台须强化广告审核监测,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下架,消费者可拨打12315举报。

  6.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58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3号公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规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委托生产行为。办法要求委托方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受托方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须涵盖受托食品,双方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订立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各自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7.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62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次修正,明确会销场地核验与预付卡限额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2025年9月30日第二次修正,规定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经营者利用临时场地开展集中式体验、宣传、销售活动的,场地提供者应核查经营者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

    推荐理由:条例对会议推介销售、临时场地集中体验和预付卡限额作出具体规定,门店与场地出租方可据此核对经营方式。

  8.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38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修订《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修订发布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共6章26条。修订后首次在全国系统确定减轻行政处罚适用条件,并细化"初次违法"等五类不予处罚裁量因素认定标准。此前《规定》施行以来,江苏全省系统已对7.8万户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其中个体工商户案件占比逾七成。

  9.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18

    湘潭县市场监管局节前检查商超12户 护航群众安心过节

    湘潭县市场监管局近日开展节前市场检查,将监管力量下沉消费一线,共检查商超12户,暂未发现食品安全及价格违法违规问题。检查重点为糕点、粮油等节日热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查验记录及供货商资质,并督促经营者明码标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该局将持续强化节日期间日常巡查与应急值守。

  10.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18

    浙江省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信息公示(杭州深度智联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杭州深度智联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信息,备案号为浙网食A33000259,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浙B2-2026152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刘晓捷。公示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及浙食药监规〔2018〕2号文件,公示日期为2026年09月20日。

  11.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49

    江苏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规定出台,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行政处罚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对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罚没合计不满50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满2万元,且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法律适用和处理意见无异议的案件可适用简案快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领域案件可参照执行。

  12.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22

    浙江省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信息公示(浙江臻瑞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浙江臻瑞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信息,法定代表人罗红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61789,备案号浙网食A33000261,公示日期2026年09月21日。备案依据为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及浙食药监规〔2018〕2号。

  13.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2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废止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公开征求意见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后,决定废止《江苏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苏工商个企〔2015〕152号)、《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食药监规〔2016〕1号)等6件文件,并于2026年3月24日至4月24日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14.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52

    江苏省市监局就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征求意见并公布反馈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8月26日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9月5日。公示期间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3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2条。该规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规定起草,用于规范和指导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工作。

  15. 经济观察网55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肌肉衰减症、血脂异常、肥胖症及减重手术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9月30日发布《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肌肉衰减症》《……血脂异常》《……肥胖症及减重手术》三项技术指导文件。文件结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和相应患者病理生理特点,列明试验目的、试验方案设计、观察指标等内容,用于指导企业和临床试验机构规范相应类别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临床试验过程。

  16. 中国质量新闻网22

    网红“可食用课本”猎奇式营销背后,暗藏双重风险

    以“吃掉作业、消灭课本”为卖点的糯米纸零食在中小学生中走红,部分产品详情页缺失配料表、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关键信息,并涉嫌利用食品分类差异超范围使用柠檬黄、诱惑红等添加剂,甚至使用非食用级油墨印制图案。多地监管部门已部署开展“可食作业类食品”违规销售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校园周边门店及电商平台。

  17.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78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防范五类虚假违法广告警示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专项警示,归纳导向、育儿、医疗、食品、文字游戏五类虚假违法广告的隐蔽手法,包括软植入、剧本摆拍、AI造假、暗语规避监测和自媒体矩阵传播。

    推荐理由: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列出五类虚假违法广告的具体表现,门店可据此核对直播话术、详情页与私域引流中的食药边界表述。

  18.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62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国庆期间商业广告合规提示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29日发布国庆期间商业广告合规提示,依据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节庆促销、医疗药品、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等十类广告提出要求。

    推荐理由: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国庆商业广告合规提示,门店和私域经营者可据此核对节庆促销话术与保健食品广告标注。

  19. 新华网·要闻58

    中央网信办部署为期2个月整治短视频虚假人设乱象专项行动

    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虚假人设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假扮弱势群体、虚构职业资质、利用AI仿冒人物、鼓吹奢靡迷信、编造冲突剧情5类问题。治理措施包括从严查处违规账号和平台、强化发布环节规范标注、禁止在榜单和推荐位推送虚假人设类短视频,并对虚假打造“AI霸总”“养生大师”等人设诱骗老年人的短视频依法严格处置。

  20. 中国质量新闻网22

    湖南长沙开展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活动:9区县布设50个定点回收药店

    湖南长沙启动“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清理家庭小药箱,守护用药大安全”主题活动,在全市9个区县布设50个定点回收药店,活动持续至10月10日。回收药品实行登记、暂存、闭环移交全流程管理,分类存放、单独建账、全程溯源,活动结束后统一无害化销毁,居民送交经核验登记后可领取“绿色积分”宣传小礼品。

  21. 中国质量新闻网18

    贝朗医疗(苏州)紫杉醇药物涂层颅内球囊扩张导管获批上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贝朗医疗(苏州)有限公司“紫杉醇药物涂层颅内球囊扩张导管”创新产品注册申请。该产品球囊表面载有紫杉醇药物涂层,扩张时药物释放进入血管壁,治疗过程不引入永久性植入物,适用于药物治疗无效的症状性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重度狭窄患者的介入治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上市后监管。

  22.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40

    2025年川渝两地12315投诉举报分析报告

    2025年川渝两地12315热线和平台共登记处理投诉举报108.03万件,同比增长14.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77.28万元。食品和餐饮服务投诉举报居首位,共28.07万件,问题集中在食品安全、广告和虚假宣传、食品标签标识等方面;医疗器械相关投诉举报1.53万件,同比增长150.82%。

  23. 中国质量新闻网22

    福建南平建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福建南平建瓯市市场监管局连日开展国庆节前市场安全专项检查,覆盖食品、药械、特种设备、价格和计量五个领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0次,检查经营单位167家次,发现问题35个,当场处罚4起、立案2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检定电子计价秤500余台。检查紧盯月饼、酒水、生鲜等节令食品及零售药店、商超、景区等场所。

  24.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47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川食安委〔2026〕1号)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川食安委〔2026〕1号文件,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经十二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方案要求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主体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同时明确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服务点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行业管理责任。

  25.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4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赋能电商平台 激发平台内经营者活力的工作方案》(川市监发〔2026〕7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5日印发川市监发〔2026〕7号文件,推出赋能电商平台、激发平台内经营者活力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向电商平台开放数据接口比对核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信息,并支持扫码查询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同时明确便利信用修复、协同处置网络交易投诉举报、推进网络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及培育激励平台内经营者等重点任务。

  26. 中国质量新闻网34

    国务院食安办发布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创新案例(第三批)

    国务院食安办公布第三批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创新案例,涉及山东、福建、云南、北京西城、安徽蚌埠五地做法。山东将305家生猪屠宰企业、432家鸡鸭屠宰企业和2.15万家一级批发商纳入信息化追溯;云南1.9万所学校食堂和796家养老机构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100%全覆盖。

  27. 中国质量新闻网34

    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以来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技术帮扶11661次,帮扶有效率95.66%

    2026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技术帮扶11661次,帮扶食品企业8638家,跟踪抽检被帮扶企业4927家,其中4713家未再检出不合格,帮扶有效率达95.66%。河南通许围绕酸辣粉产业推行“一企一策”帮扶,指导推广无明矾涂布制粉新工艺;湖北聚焦武昌鱼产业制定7项团体标准并建成质量检测中心。下一步帮扶力量将向抽检不合格多发的企业和区域集中。

  28.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36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3部门印发《四川省“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川市监发〔2026〕32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四川省“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川市监发〔2026〕32号),将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集成办理,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方案要求2026年8月底前落地见效,申请人可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综合窗口办理。

  29. 中国质量新闻网40

    市场监管总局深入推进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创新试点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年初选取部分省份开展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创新试点,以总局出题与各地申报相结合方式形成9项创新试点内容。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构建“上下贯通、条线协同、内外联动”监检联动闭环体系,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建立分级分类核查处置机制,将抽检发现问题分为五大类别。下一步总局将系统评估试点成效,在全国分批推广成熟经验做法。

  30. 中国新闻网·要闻58

    中央网信办部署整治短视频虚假人设乱象专项行动

    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虚假人设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假扮弱势群体、虚构职业资质、利用AI仿冒人物、鼓吹奢靡迷信、编造冲突剧情5类问题。治理措施包括从严查处违规账号和平台、强化发布环节规范标注、加强榜单推荐等位置管理,并明确对虚假打造“AI霸总”“养生大师”等人设诱骗老年人的短视频依法严格处置。

  31.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42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四川省放心舒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培育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川市监规发〔2026〕1号)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川市监规发〔2026〕1号《四川省放心舒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培育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自2026年5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基础单元涵盖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集聚区涵盖市场、商圈、景区、乡村等,分省、市(州)、县三级自荐认定,首次原则上为县级,须持续经营满一年以上且近一年无处罚记录。认定后可使用"放心舒心消费"标识,不履行承诺或受罚将被撤销认定并清退。

  32.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2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市监规发〔2026〕2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市监规发〔2026〕2号),2026年5月27日省局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须取得准运证,准运证有效期5年,运输容器证明有效期与准运证一致;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自产重点液态食品的无需取得准运证。

  33. 中国质量新闻网40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全力保障中秋假期食品安全

    2026年中秋节期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聚焦重点产品、领域、环节和场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节前全国开展“月圆中秋,点检相伴”你点我检活动,截至2026年9月27日共组织141次,抽检食品93316批次,不合格1974批次、不合格率2.12%,其中月饼抽检6418批次、5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已依法核查处置。假期全国未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负面社会舆情。

  34.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33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解读《四川省“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烟草专卖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制定《四川省“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将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集成办理,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35.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28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解读新修订《山东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山东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替代有效期至2026年1月30日的鲁市监食生规字〔2023〕15号试行方案。修订后定义明确生产工艺须含"调制"或"熟制/部分熟制"至少一项,贮运温度表述由0℃~8℃改为"8°C以下,食品冻结点以上",并新增洁净区与非洁净区间不小于5帕静压差、原料清洗水池标示用途专池专用、按原料类别独立设置解冻池等要求。

  36.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监管动态38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十五五”时期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北京市“十五五”时期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出到2030年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到2035年更加成熟。规划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质量赋能、促进公平竞争、助力提振消费、强化安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6个方面,其中安全监管涵盖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加强药品全链条安全监管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