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全域铺开食品摊贩“赋身份、强责任、享权利”
桂林作为广西食品摊贩“赋身份、强责任、享权利”试点城市,已在全市推进“一摊一码、一户一档”管理,目前“一户一档”备案1364户,其中1197户通过“桂食安”系统完成赋码。9月初起在全市17个县(市、区)全面部署规范治理,计划到2027年2月底覆盖率超60%、2027年8月底力争超90%。
桂林作为广西食品摊贩“赋身份、强责任、享权利”试点城市,已在全市推进“一摊一码、一户一档”管理,目前“一户一档”备案1364户,其中1197户通过“桂食安”系统完成赋码。9月初起在全市17个县(市、区)全面部署规范治理,计划到2027年2月底覆盖率超60%、2027年8月底力争超90%。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粤药监规〔2026〕2号),于2026年9月21日经局务会审议通过,9月29日印发。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粤药监规〔2026〕2号印发《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该细则于2026年9月21日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的现场检查和审核,明确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可简化审批,连锁企业收购兼并仅变更主体且地址条件未变的可免予现场检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粤药监规〔2026〕2号印发《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该细则于2026年9月21日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的现场检查和审核,明确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可简化审批,连锁企业收购兼并仅变更主体且地址条件未变的可免予现场检查。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三小一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作出政策解读,聚焦登记、监管、执法、共治四大环节。登记上“三小”由“多证合一”调整为“一件事”集成办理,监管上融合现场检查与AI非现场监管、按风险等级差异化确定检查频次,并探索“三小一摊”专业信用评价机制。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省推行“三小”多证合一,已有112.6万生产经营者办理登记,占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0%以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三小一摊”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原浙食药监规〔2017〕12号等文件中“多证合一”相关内容同时失效。登记改为“一件事”办理,属地部门须在登记后一个月内核查,小食杂店销售保健食品须设专区陈列并设提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