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在汕头启动,同步开展药品安全科普普法进基层活动
9月14日上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汕头市政府在汕头举办广东省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现场发布《危险发言,退!
9月14日上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汕头市政府在汕头举办广东省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现场发布《危险发言,退!
2026年秋季“广东开学第一课”在广州外国语学校(南沙)开课,面向全省2800万师生,药械安全主题以情景式科普短片、专家演讲和互动问答呈现。课程聚焦隐形眼镜和OK镜的“三类医疗器械”高风险属性,强调规范验配与护理,并邀请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杨晓教授讲解角膜接触镜定义、OK镜适配人群及安全配镜渠道。省药品监管局同步设置科普互动区,结合现场答疑与资料发放普及药械妆安全知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国庆双节酒类产品消费安全提示,要求选购时认准证照齐全的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或官方授权电商平台,警惕标注“特供”“专供”“军供”等字样产品及宣称“治病”“提高免疫力”“壮阳”的虚假宣传。提示还要求细查预包装酒类标签、慎购来源不明散装白酒,并留存消费凭证,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渝市监通告〔2026〕7号,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实行“七个一律”监管措施,自2026年8月3日起施行。市场内食用农产品无承诺达标合格证、批发市场未出具销售凭证、使用“生鲜灯”或掺杂掺假未被报告、未按规定抽样检验等情形,除查处销售者外一律对开办者立案调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相关信用信息记录到人并向社会公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重庆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渝市监发〔2026〕70号),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原渝市监发〔2023〕45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28日,原沪药监规〔2024〕1号试行办法同时废止。办法明确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及零售企业重点管理人员的资质、职责与变更要求,重点管理人员变更须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经"一网通办"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监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6年7月21日联合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药物警戒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用药有关有害反应的监测、识别、评估、控制与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建立药物警戒质量管理体系,严重疑似不良反应15日内报告、其他30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
9月14日,山西省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太原举行,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共开展网络售药、处方药销售安全专题科普宣传、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安全用药专家谈系列宣讲”等11项活动。太原、大同、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晋城、临汾、运城等地同步开展“两品一械”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养老院及实验室公众开放日等活动。
9月21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讲,辖区食品经营商户代表参加。市局餐饮监管人员围绕进货查验、原料管控、加工操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环节开展培训,检察院办案人员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法律规定,现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并解答疑问。
9月28日,国家药监局副局长杨胜在京会见埃及药品管理局代表团,介绍我国药品审评审批改革、监管法规制度及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情况。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监管国际合作、增进双边信赖,并希望在监管信赖、创新药等领域深化合作。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召开网络平台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会,要求网络平台企业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管控体系,细化入网商户审核、日常巡查、风险排查等全链条管理制度,并畅通线上消费维权渠道。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优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从任务统筹、检验时效、机构管理、核查处置、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六方面推出改革举措。对连续三年合格且风险低、信用高的企业调减抽检频次,对上年度不合格且风险高、信用低的企业加大频次;网络食品、网络餐饮抽检比例不低于年度总批次的15%。对国抽、省抽发现的严重风险一律发出“三书一函”,对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6月25日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提醒告诫书》,要求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承运人须于6月30日前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和运输容器证明,自2026年7月1日起无证一律不得从事该运输活动。发货方、收货方须落实出库交付查验和卸载入库查验制度,无证车辆不得发货、一律拒收,并全程执行运输联单管理。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原《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湘市监食〔2021〕131号)全面修订,新办法自2026年7月20日起施行,共5章30条,覆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经营者等7类主体。修订采用100分制量化评定,风险等级分A、B、C、D四级,动态风险中首次引入10分“通用信用风险量化分值”。大型食品销售和餐饮连锁总部、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100米内食品经营者直接定为D级。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修订后的《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湘市监食〔2021〕131号同时废止。办法将食品经营者按年度划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以百分制评分,静态风险因素40分、动态风险因素60分(含通用信用风险10分),得分越高等级越高。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修订发布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共6章26条。修订后首次在全国系统确定减轻行政处罚适用条件,并细化"初次违法"等五类不予处罚裁量因素认定标准。此前《规定》施行以来,江苏全省系统已对7.8万户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其中个体工商户案件占比逾七成。
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2023年1月13日公布的旧版同时废止。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行政处罚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对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罚没合计不满50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满2万元,且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法律适用和处理意见无异议的案件可适用简案快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领域案件可参照执行。
9月28日,202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常德)启动仪式在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河街春秋广场举行,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围绕校园餐、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专项整治作经验交流。活动期间常德市还将围绕“一老一小”、营养健康、反食品浪费等开展宣传活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抽检25大类食品1884批次样品,检出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等8大类17批次样品不合格。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修订形成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修订后共六章26条,新增新业态包容审慎裁量、减轻处罚适用条件及五类从轻减轻判断标准。原《规定》施行以来,仅浙江一省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2.5万余件,减免金额约17亿元。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三小一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作出政策解读,聚焦登记、监管、执法、共治四大环节。登记上“三小”由“多证合一”调整为“一件事”集成办理,监管上融合现场检查与AI非现场监管、按风险等级差异化确定检查频次,并探索“三小一摊”专业信用评价机制。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省推行“三小”多证合一,已有112.6万生产经营者办理登记,占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0%以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8月26日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9月5日。公示期间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3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2条。该规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规定起草,用于规范和指导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工作。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夫子庙分局推行“双站长+党建指导员”工作模式,覆盖辖区美团、达美乐、京东3家外卖配送站点,由站点负责人任业务站长、结对社区书记任党建站长,并各配党建指导员。目前3个重点站点人员已全部明确到人,美团结对东水关社区、达美乐结对金陵路社区、京东结对小西湖社区,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与网络餐饮治理嵌入站点日常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肌肉衰减症》《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血脂异常》《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肥胖症及减重手术》三项技术指导文件。
以“吃掉作业、消灭课本”为卖点的糯米纸零食在中小学生中走红,部分产品详情页缺失配料表、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关键信息,并涉嫌利用食品分类差异超范围使用柠檬黄、诱惑红等添加剂,甚至使用非食用级油墨印制图案。多地监管部门已部署开展“可食作业类食品”违规销售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校园周边门店及电商平台。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专项警示,归纳导向、育儿、医疗、食品、文字游戏五类虚假违法广告的隐蔽手法,包括软植入、剧本摆拍、AI造假、暗语规避监测和自媒体矩阵传播。
推荐理由: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列出五类虚假违法广告的具体表现,门店可据此核对直播话术、详情页与私域引流中的食药边界表述。
9月21日至23日,2026年陕西省药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大赛在西安举办,由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六部门共同主办,设稽查执法和检验检测两类岗位,陕西药品监管系统24支队伍及12支企业队伍参赛,最终评选出3个团体奖、1个优秀组织奖和10个个人奖。大赛自今年7月启动,经网络答题、理论实操、竞赛比拼等环节层层选拔,并邀请广东、湖南、湖北、江苏、四川、西藏及省内行业专家共同执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对《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修订,形成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两份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表发送至邮箱mdgmp@cfdi.org.cn,邮件主题需注明对应指导原则名称,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
湖南长沙启动“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清理家庭小药箱,守护用药大安全”主题活动,在全市9个区县布设50个定点回收药店,活动持续至10月10日。回收药品实行登记、暂存、闭环移交全流程管理,分类存放、单独建账、全程溯源,活动结束后统一无害化销毁,居民送交经核验登记后可领取“绿色积分”宣传小礼品。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川食安委〔2026〕1号文件,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经十二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方案要求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主体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同时明确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服务点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行业管理责任。
国务院食安办公布第三批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创新案例,涉及山东、福建、云南、北京西城、安徽蚌埠五地做法。山东将305家生猪屠宰企业、432家鸡鸭屠宰企业和2.15万家一级批发商纳入信息化追溯;云南1.9万所学校食堂和796家养老机构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100%全覆盖。
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年初选取部分省份开展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创新试点,以总局出题与各地申报相结合方式形成9项创新试点内容。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构建“上下贯通、条线协同、内外联动”监检联动闭环体系,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建立分级分类核查处置机制,将抽检发现问题分为五大类别。下一步总局将系统评估试点成效,在全国分批推广成熟经验做法。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川市监规发〔2026〕1号《四川省放心舒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培育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自2026年5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基础单元涵盖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集聚区涵盖市场、商圈、景区、乡村等,分省、市(州)、县三级自荐认定,首次原则上为县级,须持续经营满一年以上且近一年无处罚记录。认定后可使用"放心舒心消费"标识,不履行承诺或受罚将被撤销认定并清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市监规发〔2026〕2号),2026年5月27日省局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须取得准运证,准运证有效期5年,运输容器证明有效期与准运证一致;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自产重点液态食品的无需取得准运证。
2026年中秋节期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聚焦重点产品、领域、环节和场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节前全国开展“月圆中秋,点检相伴”你点我检活动,截至2026年9月27日共组织141次,抽检食品93316批次,不合格1974批次、不合格率2.12%,其中月饼抽检6418批次、5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已依法核查处置。假期全国未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负面社会舆情。
威远县市场监管局近日会同教育、卫健部门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检查,全覆盖检查全县56家学校食堂,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排查隐患84个,整改完成率100%。全县94家学校食堂已全部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依托200余个后厨监控点位和AI智能预警功能,累计智能排查整改不规范行为44起。同步完成校园周边食品抽检89批次,合格率100%。
9月23日,2026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暨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在达州市通川区小北街社区、通川区社会福利院举办。省市场监管局、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省食品检验研究院、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向社会福利院捐赠抽检合格、保质期内的备份样品300余批次,现场清点核对、签字确认并建立捐赠台账。活动还开设保健食品科普课堂,监管人员走进养老机构食堂和仓库指导规范储存、清理临期及标签不清食品。
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64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塞浦路斯Medochemie Ltd.盐酸曲马多胶囊(注册证号:国药准字HJ20140362),并暂停发放该产品进口准许证。因上市许可持有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境外检查授权文件,该项检查被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山东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自2026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0日,鲁市监食生规字〔2023〕15号同时废止。方案规定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明确冷藏库温度控制在食品冻结点以上、8℃以下,热加工后2小时内中心温度降至8℃以下,产品不允许分装,不适用于现场制售行为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