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举办2026年药品安全暨港澳药械通跨境协同应急演练
9月23日,2026年广东药品安全暨港澳药械通跨境协同应急演练在广州南沙举办,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粤港澳三地及内地九市相关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和药械配送企业代表300余人参加。
9月23日,2026年广东药品安全暨港澳药械通跨境协同应急演练在广州南沙举办,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粤港澳三地及内地九市相关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和药械配送企业代表300余人参加。
9月23日,2026年广东药品安全暨港澳药械通跨境协同应急演练在广州南沙举办,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粤港澳三地及内地九市相关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和药械配送企业代表300余人参加。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9月24日起启用食品经营有关事项报告系统,相关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不收取费用。按78号令和通则,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外设仓库、自动设备放置地点数量变化、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等情形,应在开展或变化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告;食品展销会举办者应在举办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报告。未按要求报告的,依据78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2026年民政部标准制定计划》,今年计划开展62项民政行业标准编写,并向国家标准委申请31项国家标准立项。行业标准须于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标准文本编写及相关工作;拟申报国家标准的项目,须按立项指南规定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标准草案稿等材料报送部政策法规司。
上海市药品监管局9月20日上午举办2026年药物临床检查员培训会议,宣贯《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6年修订)》,副局长郭术廷作开班动员。培训围绕新版GCP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申办者最终责任人等重点解读,并组织全体检查员考试。市药品监管局相关处、药品审评核查中心、稽查局负责人及本市药物临床检查员等150余人参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7年新疆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意见建议,邀请群众就重点关注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品种、项目、场所及风险隐患、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提出建议。需填写《2027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建议表》《202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品种、项目建议表》,于2026年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344062907@qq.com反馈。
9月15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2026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定期会商会,专题会商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工作。黄果通报上半年会商会任务推进落实和支持药械妆创新发展情况,部署完善“服务+审评审批”新机制、推进细胞与基因治疗药品研发、强化集采中选产品质量监管和深化“清朗药监”专项整治等工作。
9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药监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部署8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规划提出到2030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超过3.5万亿元,创新药产业规模增速年均达20%以上,首创新药占全球比例达25%以上,创新医疗器械上市数量达200个以上。规划还明确围绕药物发现、临床研究等环节打造AI制药高价值应用场景。
第六届中国生物制品质量控制大会9月17日在北京举办,国家药监局副局长王维东、北京市副市长孙硕出席并致辞。会议指出国家药监局将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生物制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下一步推进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扩大对外开放交流。国内外监管机构、国际组织、科研学术机构、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参会。
9月15日下午,国家药监局局长黄果在京会见美国盖茨基金会全球健康总裁特雷弗·蒙代尔一行。黄果表示,结合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国家药监局正深化监管改革,优化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品审评审批。蒙代尔期待与药监局建立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继续支持中国药品监管体系能力建设。
9月15日下午,2026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暨上海市第24届“清理家庭小药箱”主场活动在杨浦区举行,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现场为10位“最美公益药师”颁发证书,向6位骑手代表发放健康微心愿,“骑手暖心药房”服务大礼包同步上线,并开展“两品一械”安全科普与废弃药品回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通知,发布网络食品销售相关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原文正文未获取,清单具体条款与适用范围待核验。
9月14日上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汕头市政府在汕头举办广东省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现场发布《危险发言,退!
全国老龄办依据全国老龄办发〔2025〕3号通知,经社区申报、逐级把关、省级推荐、跟踪指导、评估验收,拟命名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道香河园北里社区等1993个社区(村)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并于2026年9月17日至9月22日公示。
9月14日,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京举办,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今年以来已有59个创新药、51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其中13个为新机制、新靶点首创新药;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完成“两品一械”抽检超过10万批次,检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54万家次。
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促进智能家居消费行动方案》,提出发展适老化智能家居,推广家庭服务机器人、健康监测、智能照护等产品,引导企业在尺寸、操作便利、方言识别、安全性能等方面推行适老化设计,并推动在该领域开展银发产品认证。方案还明确按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部署,支持地方自主确定智能家居产品补贴品类和标准,统筹支持全屋智能家居购新。
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卡点堵点专项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内容为发布会实录。原文正文未能获取,具体发布内容待核验。
福建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闽个体办〔2026〕1号通知,部署2026年9月开展第五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主题为“触网”赋能、共赢发展。方案聚焦政策、培训、要素、场景、生态五大赋能方向,明确“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率提升至30%以上,全年线上经营能力专项培训覆盖商户不少于5万户。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起草《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规上广告企业达1100家、规上广告业务收入3500亿元(其中数字广告3100亿元),建成20家省级数字广告产业园区。文件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单个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并推进数字广告产业园区“退二进三”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建设浙江省数字广告产业大脑等举措。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原文正文未获取,具体条款与适用范围待核验。
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财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印发民函〔2026〕60号,组织开展第六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截至2026年9月1日零时年满60周岁的中国公民及所在社区(村),覆盖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02个县(市、区)、13个师、16240个社区(村),设计样本量33万人,总抽样比约1‰。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版)》,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天津医药集团旗下合计243款产品纳入。其中津药达仁堂100款、津药药业138款、津药永光5款,化药板块17款为本次新增入选,覆盖心脑血管、呼吸、内分泌等多个治疗领域。
江苏省药监局审评中心联合审评核查无锡分中心,近日组织20余名审评员赴无锡两家企业开展无源医疗器械实训,聚焦人工晶状体、血管介入、结构性心脏病及微创外科手术等领域。实训采用“理论授课+实操演练+企业研讨”模式,审评员通过模拟实操理解关键技术参数对临床安全有效性的影响。该中心下一步将拓展更多新技术产品领域实训场景。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26年9月1日至7日开展广东省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共安排14项重点活动,启动仪式于8月31日举办。活动包括安全用药进社区“百千万”大行动、药品安全主题融入“广东开学第一课”、执业药师主题短剧及“两品一械”科普普法知识问答等,各地级以上市同步开展辖区宣传活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19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其中继续有效149件、废止41件、修改2件,清理结果已随通知公布。该通知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适用于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省局机关各处(室、局)。
江苏省药监局审评中心近日组织召开医疗器械三类赋权事项交叉审评中期经验交流会暨二季度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分析会,南京、无锡等9家审评核查分中心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国家药监局器械标管中心专家,围绕《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脑机接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开展专题解读。下一步将细化交叉审评工作机制,持续统一审评标准。
7月2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副局长王玲介绍,“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广东共有7个中药新药获批上市。全省已制修订广东省中药材标准388个、中药饮片标准191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515个,中药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7%。截至目前,25个港澳外用中成药获批内地注册上市,2025年首个港澳口服中成药“猴枣除痰散”通过简化审批上市。
国家中医药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7月23日对外发布,提出到2030年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并部署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等十方面重点任务。规划设置10项发展指标,包括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中医类总诊疗人次占比等,不再设置机构、床位等规模性指标。
7月16日,上海市药监局2026年“政府开放月”主场活动暨“聚力科技创新 深化数智监管”科学监管实验室开放日在市医械院举行,活动全面启动。7月至9月将围绕“十五五”药品监管重点规划,宣传创新药械注册审评政策、科学监管技术及用药用械安全知识。现场30余家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参与政企座谈,共100余人参加。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山东省食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规定》,自2026年4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26日。规定要求畜禽屠宰企业使用"鲁牧云"、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山东食链"开展信息化追溯,相关录入或查验视为已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监管部门不得再要求纸质重复履行。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原文正文未获取,具体措施与执行要求待核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5类食品由省局负责生产许可,乳制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4类由设区市局负责。属地市场监管所在食品生产主体获证后3个月内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和证后监督抽检,对不合格主体依法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文件共6部分22条,覆盖权责分工、现场核查、证后监管、指导服务、技术支撑和工作保障。
推荐理由:浙江明确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生产许可收归省局,门店与经销商可据此核对上游厂家许可权限与核查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原文正文未获取,具体立法项目与安排待核验。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就《食品营养健康科普信息生成及传播指南》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起草,反馈截止2026年6月6日,意见发送至TB@cnhfa.org.cn。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原文未在材料中提供,具体整治范围、时间安排与要求待核验。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公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6版)》。该细则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具体条款内容以公告原件为准。
中国食品药品网以全文图解形式发布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一),发布日期为2026年2月3日。该图解为系列内容的第一部分,具体条款要点需查阅原图解。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中“有助于维持骨关节健康(缓解疼痛或僵硬/缓解软骨损伤)”一项。公告正文未获取,具体功能声称表述、适用条件与实施安排待核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保健食品换证过渡期届满有关问题的复函,针对过渡期结束后的换证事项作出答复。原文正文未获取,具体适用范围与办理要求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