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粤药监规〔2026〕2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粤药监规〔2026〕2号),于2026年9月21日经局务会审议通过,9月29日印发。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粤药监规〔2026〕2号),于2026年9月21日经局务会审议通过,9月29日印发。
国庆假期,江苏南通、连云港、扬州仪征、泰州海陵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南通联合省特检院南通分院检查电站锅炉、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连云港检查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仓储冷链与台账;仪征、海陵核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有效期及商超明码标价,严查“三无”产品与哄抬价格。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粤药监规〔2026〕2号印发《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该细则于2026年9月21日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的现场检查和审核,明确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可简化审批,连锁企业收购兼并仅变更主体且地址条件未变的可免予现场检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粤药监规〔2026〕2号印发《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该细则于2026年9月21日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的现场检查和审核,明确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可简化审批,连锁企业收购兼并仅变更主体且地址条件未变的可免予现场检查。
9月21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讲,辖区食品经营商户代表参加。市局餐饮监管人员围绕进货查验、原料管控、加工操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环节开展培训,检察院办案人员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法律规定,现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并解答疑问。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三小一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作出政策解读,聚焦登记、监管、执法、共治四大环节。登记上“三小”由“多证合一”调整为“一件事”集成办理,监管上融合现场检查与AI非现场监管、按风险等级差异化确定检查频次,并探索“三小一摊”专业信用评价机制。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省推行“三小”多证合一,已有112.6万生产经营者办理登记,占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0%以上。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围绕食品小作坊提质发展,打出“引导升级+严格准入+精准监管”组合拳,指导有条件的小作坊对照食品生产企业标准改造并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SC)。对新办小作坊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备案,对已登记小作坊按风险分级管理,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停业整顿、撤销登记。
威远县市场监管局近日会同教育、卫健部门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检查,全覆盖检查全县56家学校食堂,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排查隐患84个,整改完成率100%。全县94家学校食堂已全部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依托200余个后厨监控点位和AI智能预警功能,累计智能排查整改不规范行为44起。同步完成校园周边食品抽检89批次,合格率100%。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漳州古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抽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45名业务骨干组建15个专项检查组,对300余家餐饮单位分片分区全覆盖拉网式检查。检查围绕证照公示、环境卫生、索证索票、食材储存、清洗消毒五大重点维度逐项核查,并引导餐饮单位签订《漳州古城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对外卖商户重点核查门店实景与经营信息是否一致,严打无实体门店、挂靠经营、一址多用、借证上线等违规行为。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三小一摊”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原浙食药监规〔2017〕12号等文件中“多证合一”相关内容同时失效。登记改为“一件事”办理,属地部门须在登记后一个月内核查,小食杂店销售保健食品须设专区陈列并设提示标识。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会同省公安厅环食药总队,在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开展开学季暨“双节”食品安全行刑衔接联合抽检,落实“公安点、市监检”侦检联动模式,重点检查餐饮加工环境卫生及原料、成品储存条件,样品送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对进货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置,下一步将梳理共性问题、深化类案分析,推动从个案查处向行业治理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