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特例单议等配套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按程序将疗效确切、群众急需的康复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方案要求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特例单议等配套机制,对接受康复护理服务的短期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长期住院患者探索实行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康复护理相关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工伤保险做好衔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按程序将疗效确切、群众急需的康复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方案要求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特例单议等配套机制,对接受康复护理服务的短期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长期住院患者探索实行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康复护理相关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工伤保险做好衔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健全以二级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康复护理服务网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方案明确,力争到2030年每千人口康复护理床位数达到0.48张左右,每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0.7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6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国家优先支持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该工程。方案提出支持二级及以上医院合理设置康复护理病房或功能专区、配置专业设备,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适合家庭病床服务的便携式设备,并将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能力建设纳入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统筹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多元支付体系。方案要求按程序将疗效确切、群众急需的康复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特例单议等配套机制,对短期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对长期住院患者探索按床日付费,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康复护理相关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工伤保险做好衔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围绕神经康复、运动康复、创面修复等重点领域,加快脑机接口、具身智能、仿生驱动等前沿技术布局,支持智能康复设备、植介入器械、新型生物材料等关键技术攻关。方案还提出推动符合条件的康复护理创新医疗器械、药物按程序纳入优先审评审批范围,并强化创新成果在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家庭等场景落地应用。
第七届全国养老金发展论坛近日在北京举行,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办。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提出,应坚持公共养老金制度属性,以补低扶弱、缩小差距为政策取向,加快推进政策统一和全国统筹,理性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论坛还就养老金可持续性、老年人服务需求及精算制度等议题展开讨论。
民政部就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券申领与使用答问:截至10月7日已惠及超246万人,消费券当月核发、次月失效,可在“民政通”申领并查询入库服务机构。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老年人,扣除相关待遇后个人自费合规养老服务支出仍可用券抵扣。
针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消费券已惠及超246万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申领,2024年7月后评估且经省级民政部门认定等级的无须重评。消费券当月核发、当月使用,次月失效,可在入库机构抵扣居家上门、机构养老、日托等服务费用;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扣除待遇后个人自费合规支出仍可用券。
广东化州化橘红种植面积从十年前7万余亩增至14万余亩,产量居全国第一,产值超126亿元,全市35万人参与该产业。2024年化橘红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当地政府自2022年起实行保底收购价政策稳定鲜果价格。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消防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智慧消防后台数据监测核查辖区养老机构消防控制室值班在岗情况,发现两家养老机构存在脱岗空岗问题:某老年公寓一店检查当日6时至8时30分、9时40分至10时30分无人在岗,其余时段均为单人值守;另一家老年公寓10时30分至17时无人在岗。消防救援部门已线上通报并点对点督办,责令立即整改、规范值班人员配置,杜绝脱岗空岗和单人值守。
艾力斯10月7日公告,甲磺酸伏美替尼片治疗EGFR 20外显子插入突变一线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FURVENT Ⅲ期试验未达到主要研究终点(BICR评估的PFS),次要终点观察到临床获益,截至2026年9月30日该关键性临床试验累计投入约7082万元。
全国互联网医院已达3756所,2024年完成互联网诊疗1.3亿人次,87%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提供预约诊疗服务。浙江省级官方AI医疗应用数字健康人“安诊儿”已在全省200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落地,覆盖就医全流程。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90%,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扩大到10个。
杭州医药保健产品批发分销商Ridgetech(RDGT)完成资本重组,已发行普通股面值由0.15美元降至0.0001美元,每股已授权未发行股份拆细为1500股,2026年9月2日生效、9月7日经开曼注册处确认。法定股本扩至3600亿股普通股,另设1000万股优先股,其中10万股为A系列优先股(超级投票权)。
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相关宣传内容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条文,明确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该法适用于境内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及监督管理活动,并规定免疫规划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
我国牙膏监管体系持续完善,2023年《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3份文件施行,2025年以来又出台备案管理、功效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及7项检验方法等细化文件。2025年中国牙膏总产量66.95万吨、销售额510.7亿元,但79家规模以上口腔清洁用品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0%。企业需从研发、宣传、供应链三方面重构,转向技术驱动与合规宣传。
玄言生物自主研发的甲状腺乳头状癌术前淋巴结转移检测试剂盒(qPCR荧光探针法)获美国FDA突破性医疗器械认定(BDD)。截至2026年3月31日,FDA已授予1284项BDD,其中仅198项取得上市批准,占比约15.4%。企业申报常见短板包括预期用途模糊、数据队列不独立、未做“头对头”对照等,需从研发前置规划、临床证据构建、注册与支付双线布局、全链条合规、知识产权防御五方面系统布局。
高端医械院数据中心统计显示,2026年上半年国内医疗器械领域发生193起融资事件,其中128起披露金额,融资总额162.69亿元。脑机接口、介入器械、医学影像和手术机器人四大赛道合计84起、已披露融资102.09亿元,占已披露总额62.8%;江苏、广东、浙江、上海、北京五地融资事件占比85.0%,五地已披露金额合计147.78亿元、占90.8%。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医疗器械进出口总额突破425亿美元,同比增长3.5%,其中出口271亿美元、同比增长12.4%,进口154.6亿美元、同比下降9%,实现贸易顺差116.4亿美元。医院诊断与治疗类产品出口128.5亿美元居首,手术机器人出口额同比增长347.1%。国家药监局上半年共批准第三类医疗器械1595个,其中创新医疗器械42个。
针对驱蚊产品“纯天然零刺激”“婴儿专用”“手环24小时全身长效驱蚊”等宣传,海南大学生命健康学院教授韩谦指出,标注驱蚊功效的产品一律按卫生用农药管理,须标注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质量标准号。国内暂无国标认定的婴儿专用驱蚊产品,2个月以下婴幼儿禁用任何驱蚊产品,3岁以下儿童不能用含柠檬桉叶油、孟二醇成分的产品;驱蚊手环无法实现全身防护,合格驱蚊剂有效保护时间应超过2小时。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FAPAS国际能力验证中准确测定出奶粉样品中的空肠弯曲菌,结果获评“满意”。本次验证共19家实验室参与,整体满意率仅68%,该院两份盲样检测结果均与真值完全吻合。
国家药监局公布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名单(第八批),483种药品列入,以化学药品和中药为主,也有部分生物制品。国家药监局批准金蓉颗粒、复方刺五加颗粒、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丹龙口服液、复方伤痛胶囊为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保护期限自公告日起7年。山东省医保局定于2026年9月28日起执行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全国中成药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药监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超过3.5万亿元、首创新药(FIC)占全球比例超过25%等10项预期性指标。
9月21日—27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将奥啡类物质整类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就《放射性药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10月20日。国家药监局还注销八珍丸等12个药品注册证书,并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通关电子化试点。
8月24日—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八批)》,纳入倍氯福格吸入气雾剂等药品;CDE就《药物浓度-QTc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和《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同期CDE公示5个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任务,承办受理56个新药上市申请,国家药监局发布5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共312个受理号。
6月2日,2026年黑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总结2025年全省监测评价工作成效并部署年度重点任务,表彰2025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会议提出持续完善“一体两翼”工作体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强化风险研判与精准管控。省药监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母凯出席,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伊春五市监测机构代表交流发言。
吉林省药监局近日启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主题的2026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将召开“两品一械”风险会商会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化生产流通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活动还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及机关LED显示屏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并组织参与6月16日吉林省暨长春市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9月15日,2026年浙江省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金华东阳举行,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由浙江省药监局主办。现场启动第二批国家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第二批国家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等4项改革试点,并为5个第九批浙江省科普教育基地授牌。宣传周期间各地将围绕“药创未来、药护健康、浙药科普”3个主题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
国家药监局将“扎实推进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并提出高质量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推进全国药品监管一体化、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深度参与全球药品安全治理五项举措。其中要求加快提升7个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分中心能力,统筹推进“人工智能+药品监管”,并落实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药品监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月27日公布,将于2026年5月15日施行,这是该条例实施23年以来首次全面修订。修订从研制、生产、经营、网络销售、使用全链条细化监管措施,并首次在法规层面提出遵循科学规律和伦理原则,将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等四条加速上市通道上升为法规规定。距生效实施仅3个多月,当前重点是组织宣贯培训并出台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市场独占期等配套文件。
2025年4月国家药监局启动“春雨行动”,聚焦打通临床创意到产品上市的全链条堵点,11个试点地区已探索出新做法。该行动构建“需求挖掘—平台对接—审评提速—政策协同”服务体系,广东、福建、四川等地分别以“四个一”、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平台、川渝领先用户社区等方式落地。文章提出建立“春雨项目”专属通道、推行“一项目一专员”机制,并推动重点产品进入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或公立医院采购目录。
罕见病诊疗面临研发投入高、市场规模小的结构性矛盾,需发挥政府统筹作用,推动防治从"零散应对"转向"系统谋划"。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分别设立最长2年和7年的市场独占期,2025年获批上市的罕见病药品数量达48种。我国已建立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为主体的三重保障体系,并持续强化"双通道"供药机制。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这是我国首部保护药品试验数据的专门文件。办法依据创新程度对不同药品试验数据分别给予6年、4年、3年保护期,全球新药及境外上市原研药品首次在我国上市给予6年,改良型新药新数据4年,首仿药新临床数据3年。
6月8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从源头定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申办者及试验机构的质量管理要求。新修订《规范》强化试验参与者保护,明确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的重要地位,并细化主要研究者和申办者的责任边界。
2026年3月,A市场监管局查处B美甲店销售含司美格鲁肽的“瘦身针”,消费者注射后出现恶心、乏力、头晕等不良反应,涉案产品无中文标签、注册证书及进口通关证明。执法部门经司法鉴定检出司美格鲁肽,认为应认定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假药,当事人行为涉嫌销售假药罪与妨害药品管理罪,应移送公安机关追责。
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将假劣药认定的检验要求分为“不需要检验”“应当检验”“可以不检验”3个层次。相比2020年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复函,不需检验的劣药范围从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三项至第七项收缩为第三项至第五项,“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和“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转为应当检验。适用豁免须以原辅料采购使用记录等证据链充分为前提,处罚决定书证据载明应与检验状态相匹配。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将药品试验数据受保护主体统一调整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客体扩至新型化学成分药品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药品,最长保护期不超过6年、自药品注册之日起算。同步施行的《实施办法》对创新药、改良型药品、新增适应证药品等实行分级差异化保护期限。第八十七条新设追责条款,监管部门泄露MAH未披露试验数据造成损失的须依法赔偿。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5年过渡期已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自2026年1月1日起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五类产品全面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但市场上仍有存量产品在售,基层执法定性分歧较大。文章提出分类处置路径:防断发、物理脱毛等低风险产品可按未备案普通化妆品依第六十一条处罚,育发、健美美乳等超边界产品按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依第五十九条处罚,并需坚持过罚相当、首违不罚。
某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的进口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外包装加贴标签,标示“精选专利玻尿酸”及2016、2018开头的两个专利号,经查两项专利均为国内C医药公司取得的制备方法专利,对应物质与注册证载明的玻尿酸不符。执法分歧在于该产品应定性为无证医疗器械还是仅构成广告违法,辨析认为加贴标签属医疗器械标签,但标签宣传不实不等于产品结构组成改变,须经检验核实实物组分后方可定性。
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全国药监系统提出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监管,聚焦临床试验、委托生产、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及疫苗、集采中选药械等重点产品,健全风险排查、研判与防控机制。同时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星光计划”“关爱计划”及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并开展“清朗药监”专项整治。
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是提升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氛围的全国性科普宣传活动。2026年围绕“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主题开展,要求讲透立党为公立场、讲深为民造福取向、讲实科学决策思路、讲好真抓实干路径,并坚持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形式主义。